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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74162938/2016-00020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高楼镇
发文日期: 2016-05-11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三河市高楼镇部门2016年预算情况说明
三河市高楼镇部门2016年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机构:高楼镇 发布日期:2016-05-11

三河市高楼镇部门2016年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和2016年预算批复,现将本部门2016年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服务园区建设,各县实力稳步提升。一是立足于镇区一体化的大背景,坚决做好征地补偿等项目服务、后续稳定工作,确保入驻项目早进场、早建设、早投产、早见效;二是以繁荣镇域经济为目标,以服务发展为己任,通过入企调研、召开企业负责人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二、突出重点工作,村街面貌提升明显。三、创新管理完善布局,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四、深入践行“三严三实”,基层党建再上台阶。五、进一步加强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进。

    (二)、实现年度发展规划目标的保障措施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三级平台建设相关要求,共投资183.93万元,完成小崔、孙辛庄等25个村街的村级便民服务站建设,相关设施设备已完成招投标手续;总投资196.6万元,完成修缮、翻建五福庄、前车、荣家庄、兴隆、程官营、高楼6个村街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一期工程,后续工程稳步推进中;通过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共完成孤山营、庄户、高辛等12个村街7万余平米路面硬化,同时用好专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和民生资金、大力实施学校外道路、镇域内村内路面硬化、破损道路翻修等工程,共涉及五福庄、牛府、贾官营等13个村街,累计新修村内水泥路面32000余平米。在省级重点村该咋提升工作中,准确把握上级政策,定期通报相关情况。抓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各项工作。尤其是我镇省级重点村级石官营村已完成卫生厕所改造,安装太阳能路灯、新建村民综合服务广场、村级红白理事会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并完成2015年度验收攻错,后续工程将在2016年稳步推进。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构成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高楼镇人大事务

行政

股级

全额拨款

高楼镇党委事务

行政

股级

全额拨款

高楼镇社团事务

行政

股级

全额拨款

高楼镇纪检事务

行政

股级

全额拨款

高楼镇财税办事务

行政

股级

全额拨款

高楼镇计生事务

事业

股级

全额拨款

高楼镇农业站事务

事业

股级

全额拨款

高楼镇保险所事务

事业

股级

全额拨款

高楼镇社会事务

行政

股级

全额拨款

高楼镇土地事务

行政

股级

全额拨款

高楼镇政府事务

行政

股级

全额拨款

三、部门预算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我部门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收入预算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2016年预算收入 63715.9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6140.14 万元,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57575.81 万元。

注:我部门2016年预算未涉及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二)支出预算说明

反映本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2016年支出预算 63715.9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289.67 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 62426.28 万元,主要是本级支出

(三)收支预算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6本部门预算收支安排 63715.95 万元,较2015年预算增加16636.81万元,主要增减原因是我镇失地农民补贴新增北杨庄、牛府、西南各庄三个村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比2015年增加276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安排 1289.67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及日常经费。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201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较2015年基本相同没有变化。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143.5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 143.53万元,涉及1 个单位的 2个项目,采购物品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办公设备及建筑物照明设备。注:我部门2016年未涉及政府采购预算。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到部门的预算资金。

2、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指财政当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到部门的预算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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